弱视应尽早治疗,疗效与发病年龄和治疗开始年龄有关。
弱视治愈后有可能复发。
要争取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治愈后继续观察2-3年。
散瞳验光、配戴合适眼镜是弱视治疗首要步骤。然后,再依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遮盖及其他治疗方法。
屈光矫正原则
1. 伴有内斜视患者,远视眼首次配镜要足矫,近视眼给予获得最佳视力的低度数处方。
2. 伴有外斜视患者,远视≤+2.5D一般不需配镜;>+2.5D给予获得最佳视力的低度数处方,减少量一般不超过1/3。近视眼按验光结果足矫。
3. 不伴有斜视患者,一般根据最佳矫正视力,按验光屈光度减少1/3至1/4确定眼镜处方。
遮盖疗法
遮盖健眼,强迫弱视眼注视。是治疗弱视的首选方法,适合于中心注视及旁中心注视患者。
1. 常规遮盖:全天遮盖,根据年龄及视力情况决定遮盖及打开的间隔天数。
2. 部分时间遮盖:每日遮盖健眼数小时不等。
3. 不完全遮盖:用半透明贴膜贴附于健眼镜片上,使健眼视力低于弱视眼视力2行以上。
遮盖方式的选择由专业医生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来决定。
在遮盖治疗基础上可以辅助一些精细训练,如穿针、描画、扎板、弱视仪或训练光盘、软件中的精细目力作业等,均可以起到帮助弱视眼提高视力的作用。
视刺激疗法(CAM视刺激仪治疗)
1. 平时不遮盖,只有治疗时才遮盖健眼,或两只弱视眼分别遮盖进行非遮盖眼训练。一般一次训练7-10分钟。
2. 适合于黄斑中心凹注视性弱视,轻中度弱视,及伴有近视眼的弱视患者。双眼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最好。
其他治疗方法
1. 压抑疗法: 利用过矫或欠矫镜片以及每天滴阿托品眼膏以压抑健眼功能, 弱视眼则戴正常矫正镜片看远或戴过矫镜以利看近。其优点是无需盖眼, 可防止遮盖性弱视,也适用于隐性眼震弱视患者,不足之处是疗程长, 费用高, 且不如传统遮盖有效。
2. 后像疗法: 用强光炫耀旁中心注视眼的周边部视网膜, 包括旁中心注视区, 使之产生抑制, 同时用黑色圆盘遮挡保护黄斑, 使其不致受到强光的炫耀, 然后在室内闪光灯下训练以提高弱视眼黄斑功能, 这种疗法称为增视疗法。在治疗期间, 平日也应遮盖弱视眼, 防止旁中心注视巩固。治疗时遮盖健眼。每次治疗完毕仍盖旁中心注视眼, 待弱视眼转变为中心注视后, 改用传统遮盖法继续治疗。在 1950 年前后, 后像疗法极为盛行, 但目前已很少使用, 因该法费人力, 耗时间, 设备昂贵, 又不适用于学龄前儿童。操作不到位也很难达到效果。
3. 红色滤光片疗法: 已基本不用。
弱视的综合治疗
根据弱视的类型、程度、注视性质、患者年龄、以往治疗情况等,为患者设计一套综合治疗方法往往比单一疗法能够取得更好疗效。综合疗法的制定和疗效则有赖于医生的专业经验,医院的医疗水平,以及患者和家长的依从情况。
药物治疗
近年来有使用药物治疗弱视的医疗尝试,也有报道取得了一定效果,特别是对于大龄弱视患者,有医生愿意尝试使用一些口服药物辅助弱视治疗。确切疗效及机制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治疗注意事项
1. 盖眼问题: 这是很具体和实际的问题, 关系到遮盖疗法的效果。首先,遮盖健眼必须严格和彻底,遮眼罩不透光。最好用无刺激性眼贴将眼周围皮肤贴紧不留缝隙,防止患儿健眼偷窥。用遮眼罩时也要尽量将眼周围缝隙缩窄。
2. 警惕发生遮盖性弱视: 在遮盖期间应加强复诊。复诊时每次必须检查健眼视力, 要警惕发生遮盖性弱视。在婴幼儿期, 短暂地遮盖单侧眼也有可能引起类似形觉剥夺性弱视,要特别加以注意。
3. 斜视: 治疗前无斜视或仅为间歇性斜视者, 经遮盖疗法后, 可能发生恒定性斜视( 急性斜视)。打开双眼一个时期后, 内斜可以自行消失。经短暂性遮盖健眼后, 双眼能维持正位, 视力也提高。
4. 弱视复发: 弱视治疗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巩固疗效和防止复发。在视觉发育未成熟之前, 每个治愈的弱视患者均有可能复发。所有治愈者均应随防观察, 直到视觉成熟期。我们认为弱视治愈的随访观察 以3年为宜。
引起弱视复发的主要原因是患者未遵守医嘱按时复诊, 或所获得的正常视力尚未巩固即自行打开健眼; 也有因急于施行斜视矫正术, 术后遮盖手术眼( 弱视眼) 而引起复发。
为了维持疗效, 可以在弱视治愈后逐渐打开健眼,也可改用半透明膜遮挡健眼镜片一段时间,使健眼视力较弱视眼低2行以上, 以维持弱视眼所获得的视力。
如果弱视眼视力确实又下降, 可再遮盖健眼, 弱视眼的视力即能逐渐提高到原有水平。同时应加强双眼单视功能训练以巩固疗 效。
5. 患儿家长的合作问题: 家长的关心和积极配合关系到弱视治疗的成败。初诊时应将弱视的危害性, 它的可逆性、治疗方法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告知家长, 则能事半功倍。遵守医嘱、按时就诊, 督促患儿很好地完成家庭作业以及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等均为促进治疗成功的有利和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