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48小时及以上者;
2. 早产(小于26周),或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3.高胆红素血症;
4.有感音神经性和( 或)传导性听力损失相关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者;
5.有儿童期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家族史者;
6.颅面部畸形,包括小耳症,外耳道畸形,腭裂等;
7.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疱疹、毒浆体原虫病等。
8.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
9.出生时有缺氧窒息史,Apgar 0-4分/1min 或 0-6分/5min;
10.机械通气5天以上;
11.细菌性脑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