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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初筛和复筛方案

罗仁忠 广州市儿童医院

听力初筛和复筛方案

罗仁忠 主任医师 广州市儿童医院 耳鼻喉科

【专家解读】正常分娩和NICU新生儿应采用不同的筛查方案。所有新生儿在出院前均应接受听力初筛;未通过初筛的应在出生42天内进行复筛。

罗仁忠 主任医师

广州市儿童医院 耳鼻喉科

擅长: 神经性耳聋,传导性耳聋,遗传性聋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小儿人工耳蜗植入术;耳病及小儿渗出性中耳炎的手术治疗;呼吸道异物手术

简介: 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曾在加拿大和丹麦进修小儿耳鼻咽喉科学及听力学,广州市卫生局优秀科技专家、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分会小儿学组副组长、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原广州市儿童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

正常分娩和NICU新生儿应采用不同的筛查方案。

1.正常分娩:用筛查型耳声发射(OAE)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作为一线初筛工具。所有新生儿在出院前均应接受听力初筛;未通过初筛的应在出生42天内进行复筛。复筛时一律双耳复筛,即使初筛时只有单耳未通过,复筛时亦均应复筛双耳。复筛仪器同初筛。

2.入住NICU的新生儿及婴儿:病情稳定,出院前应施行AABR筛查,以免漏掉蜗后听力损失(如听神经病)。未通过AABR测试的婴儿,应直接转诊到听力中心复筛,并根据情况进行包含诊断性ABR在内的全面听力学评估。

3.在1月龄内再次住院治疗的婴幼儿(无论住NICU或普通病房):当伴有迟发性听力损失的可能时(如有换血指征的高胆红素血症或血培养阳性的败血症等),出院前应复筛听力。

4.在听力筛查时除力求发现已经存在的听力损失外,还要通过分析病史和家族史,了解受试者是否有迟发性听力损失的高危因素,可疑者应对其听力进行定期跟踪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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